第一条: 聘用原则:
按需设岗
第二条:聘用条件:
1、天津外国语大学教工。
2、身体健康,适应本岗位工作需要。
3、基金会的专职和兼职人员,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。
第三条:工资:
1. 根据工作岗位确定聘用人员岗位工资
2. 加班补助:原则上不加班。
3.假期因特殊情况留校参加有关工作的,以加班处理,执行加班费标准(按在编人员同等标准执行)。
第四条:辞职
在聘期内聘用人员因故提出辞职,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学校。
第五条;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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